最後配一元
第二階段實際收益分配金額公告稿
主旨:公告九十八年度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
公告事項: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寶來台灣卓越50 基金」自成立日(92/06/25)起至98 年9 月30 日止,與標的
指數之累積報酬率差額為3.07%,依前述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條規定,已達收
益分配標準,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為新臺幣1.00 元。
(二)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單位比例每壹仟個
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新臺幣1,000元整。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98年10月27日。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迄日期:98年10月31日。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98年10月31日。
(五)除息交易日:98年10月23日。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98年11月26日。
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中華民國98 年11 月26 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
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
開立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地址。
特此公告
2009年11月18日
0050-98年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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