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日

關於520的故事

http://odie34.blogspot.com/2008/05/520.html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

能念上面這段誓詞的人不多,因為他是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的誓詞,到今天為止,中華民國出現了8位總統,但是有兩位三任不是在520念上面這一段誓詞的,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中華民國總統這個條目,為甚麼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呢,通常是總統未能把任期做完而發生了什麼意外,例如第一次發生是在1948年年底,蔣介石在軍事,經濟及外交都遭受嚴重挫折。軍事上,國軍在戰場上大敗,國、共軍事力量出現逆轉。經濟上,上海爆發金圓券風暴。外交上,杜魯門上臺後表示對蔣介石失去信心。蔣介石最終在1949年1月21日宣吿引退,由李宗仁「代行」總統。

所以李宗仁就代行職權了,不過來到台灣又由蔣先生復行視事,那李宗仁跑到哪裡去了呢?在1948年10月一日毛澤東在北京的天安門城樓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李宗仁還說要戡亂到底不過隔沒多久,他就跑到香港治他的潰瘍,然後又跑到米國去了,接著在台灣的國大代表就通過他的彈劾案,讓他連副總統也當不成了。

除了這一任以外,其他兩任都是因為總統病逝而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繼任及代行總統職權)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不過這一條在第七次修憲也被修改過了,因為現在已經沒有國民大會了,改成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而本條第一項指得是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看網誌讀憲法,時時刻刻都在唸書阿~

我們來算一下12任總統一任四年應該只有48年,從1948+48=1996,有了消失的十年,這是因為在李登輝任內有修過一次憲法這一次憲法總統任期由六年改為四年,並且改為由人民直選,這也是1996年台海危機的由來之一。

再由總統人數數一下,12任520就職的總統卻只有五個人,這是因為第一任到第五任都是同一個人也就是我們偉大的先總統 蔣公,不過我不太習慣這樣叫他,我還是叫他老蔣吧,這位老蔣他在選上總統之後,國民大會通過了一個條款叫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這個條款很壞阿,可以讓總統無限制的連任下去,而且是為了避免修改憲法會失去民心而制定的,而且還越定越多,把條款一直加一直加。

原條文是規定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39條或第43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

第一次是在1960年臨時條款第一次修訂,凍結《憲法》對於總統連任之限制。

第二次1966年2月的第2次修訂,則解除國民大會行使創制、複決權之限制,並同意其設置憲政研究機構,使國大權力得以擴張。

第三次1966年3月,國大第3次修訂《臨時條款》,授權總統設立動員戡亂機構、調整中央政府組織與訂頒辦法增補選中央民代。

第四次1972年3月由谷正綱提出的《臨時條款修訂提案第二八五號》因為提議「第一屆國大代表將於於其任期屆滿且凡能辦理選舉地區,均予改選」使得提案遭到反對。於是將內容改為以定期改選之增額中央民代充實各第一屆中央民代,並於3月17日完成《臨時條款》的第4次修訂。

本來還要改第五次的,不過這時後有人生氣了,上街抗議說保安~保安可以讓人這樣子改了又改,選了又選的嗎,比打電動簽密碼還厲害。生氣的這一群人就是之前大家在吵到底是誰出來領導的野百合學運

三月抗議的,在當年的520總統就職之後,李登輝就承諾要在一年內把這條文廢除掉,在隔年就被廢除了,所以李登輝不能一直當總統當到死掉為止。

所以李登輝其實讓台灣的民主進步了不少,只是他後來被盜帳號了,哈哈。

講那麼多就是要解釋為甚麼會有12任520就職的總統卻只有五個人這種事情發生,而我們中華民國國民也可以自由的選自己喜歡的人當總統,另外根據總統府的宣誓典禮中,除了念誓言外,還要進行授與總統印信和副總統之章儀式。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先生首先接受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授與「中華民國之璽」、「榮典之璽」、「總統之印」及「總統之章」;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先生也由王院長授與「副總統之章」。

也就是交接中華民國的國璽。說起國璽,我就想起傳國之璽,而關於國璽的故事有又一大堆,會寫不完,就留給下一次沒東西寫的時候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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